辦理依據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37 號) 申報材料 受測人員基本材料(包括: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、身份證號、專業、工作單位、聯系方式) 收費標準 1 、師范院校及相關專業應屆畢業生 20 元/人次 收費依據 豫價費字 [1997]134 號 辦理流程 1 、報名 2 、審查 3 、測試 4 、發證 承辦人及聯系電話 葉守德 8319126 咨詢電話 0394 —— 8319126 監督時間 市長熱線 12345 市效能監察中心 0394 —— 8229652 辦理地點 各縣(市、區)教體局 備注 承諾時間分解到辦理流程各環節 辦理依據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37 號)
2 、教育系統教職工 30 元/人次
3 、縣級以上(含縣級)電臺、電視臺播音員、節目主持人、演員及其它自愿按受普通話測試的人員 50 元 / 人次
4 、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5 元/本
5 、貧困學生免收測試費